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宁夏新实践 > 我与“枫桥”的故事 > 正文
李小燕:真诚调解传递法治温度
2023-11-16    来源:宁夏长安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2023-11-16

 

  “农村房挨房、地挨地,亲戚套亲戚。作为人民调解员,谁有理,谁没理,要把话说透,情在前,理在先,法律约束在后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银川市永宁县司法局闽宁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李小燕道出了多年来处理劳动人事纠纷的心得和感受。

微信图片_20231116144652.jpg

  马宏(化名)和包工头张启明(化名)同住闽宁镇福宁村,平日里经常走动,关系处得不错。

  2022年,张启明拉着马宏等村民到西宁某建筑工地干活。同年10月的一天,马宏被工地上的吊车撞倒,经检查,其锁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马宏住院治疗期间,张启明及时支付全部治疗费用。

  2022年底,马宏回到闽宁镇养伤期间,与张启明、工程承建方、吊车负责人协商人身损害赔偿及劳务工资时,对方推诿扯皮,不肯承担责任。马宏遂到闽宁司法所申请调解。

微信图片_20231116150113.png

  接到申请后,李小燕与各方沟通后发现,工程承建方、张启明、吊车负责人均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李小燕不厌其烦地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承建方负责人远程沟通,向其讲解该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并从企业责任、维护公司信誉等方面进行劝说。

  同时建议马宏做伤残鉴定,明确是否构成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是多长时间,但马宏称其经济困难,不愿做伤残鉴定。

  面对这样的情况,李小燕积极与医生沟通,了解马宏的受伤情况及可能构成的伤残等级等事项,对具体赔偿金额进行评估。

  最终,经调解,承建方同意赔偿马宏人身损害赔偿金11万元,张启明同意支付拖欠马宏的全部劳务工资。

  今年2月,四方签订调解协议,这起因劳务用工引发的异地人身损害纠纷被成功化解。

  “在这起纠纷中,马宏和张启明是同村人,结伴异地务工,发生这样的事谁都不愿看到。正因为如此,调解时要以法为基,以情为辅,这样才能找到突破口。”李小燕说。

  今年是李小燕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第八个年头,8年来,她成功调解矛盾纠纷700余件,接待群众上万人次,仅今年就收到群众送来的10面锦旗。

  2021年闽宁司法所设立“小燕调解工作室”,专事化解劳资、债权债务等纠纷,用真诚传递法治的温度。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长安网